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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来了!9月1日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重点规定了五方面内容,包括明确适用范围,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规范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和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证监会逐步完善私募基金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类型、管理资产规模、持续合规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服务投资者能力等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规则体系。三大亮点近年来,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稳步发展,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1万亿元左右。司法部、证监会负责人在就《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旨在鼓励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作用。上海小郁资产总经理左剑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条例》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豁免一层嵌套限制。私募基金能否嵌套一直是处于灰色地带。现存法规中,除私募基金以外的大部分资管形式都对嵌套有明确规定,此次《条例》的出台使得私募基金在原则上不能进行多层嵌套,但也对一些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予以豁免。二是明确私募基金需要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长久以来,私募基金由于投资范围广、策略类型多样,而无法统一信披标准。此次《条例》明确了私募基金需要进行规范的信息披露,这对一些中小规模私募基金提出了更高的运营支持要求,也让一些高波动基金在销售上需要更加透明,从而使得投资者获得更好的保护。三是明确证监调查执法和行政处罚权力。《条例》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主体纳入证监会监管执法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证券法》进行补充。对隐匿净值等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明确了可采取的执法措施,从而以法规的形式完善了监管体系。特别规定记者还注意到,《条例》为创投基金设立专章,明确创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那么,为何要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这是因为创业投资基金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有诸多不同。”左剑明表示。左剑明认为,对于科创型企业而言,在企业早期成长阶段主要借助创业投资基金来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本需求。通过规范创业投资基金可以更好地扶持科创型企业。此外,创业投资基金在客户群体、投资方向、投资逻辑与私募证券基金也有所差异。因此,此次《条例》对相关方面做出了特别规定,明确了在客户群体上要“鼓励长期资金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另外,在投资方向上“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财经评论员张雪峰指出,对创业投资基金做出特别规定是考虑到其在私募基金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管理经验,对于推动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特认为,对创业投资基金做差异化安排,毫无疑问是为了鼓励、支持发展这类基金。比如,条例中有简化备案手续,对主要从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等,都能体现相对于一般的私募基金,国家对这类基金优化了管理监督环境,支持其经营发展。顺应趋势《条例》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有怎样的意义和影响?据张雪峰介绍,在《条例》发布之前,私募基金相关是由《证券投资基金法》等一系列法规来进行行业规范的。其中,《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针对公募基金进行监管,但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相对较少,因此私募基金行业一直存在监管空白。此次推出的《条例》有利于填补一部分监管空白。“《条例》的推出是市场发展的必然。”张特认为,我国的私募基金规模已很庞大,《条例》对募集、投资、管理、退出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义务,有助于有效化解私募行业风险,从而促进私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左剑明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指出,私募行业总体规模在今年已超过20万亿元,监管压力很大。《条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规体系,还可以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在张雪峰看来,《条例》对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首先,《条例》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和加强监管力度,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加市场信心。其次,《条例》完善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和发展,提高行业的专业化水平。最后,《条例》还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和改革,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总体而言,《条例》的出台将为私募基金行业带来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证监会表示,《条例》的发布既是健全私募基金监管基础性法规制度的标志,也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对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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